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尚艺”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我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水平、创业能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的优秀人才。特开展2024—2025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尚艺”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学金分为“尚艺创新奖学金”“尚艺创业奖学金”“尚艺创新标兵”“尚艺创业标兵”四个奖项。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创业奖学金授予在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两个奖项不可兼得。“尚艺创新标兵奖”及“尚艺创业标兵奖”从优秀奖中产生,奖金不兼得。
二、评选条件及评选范围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2024-2025学年课程考核成绩合格。
2.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研究生一年级)、本科学生(不含本科一年级)均可申报,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如无重大进展不得重复申报。
3.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尚艺”奖学金的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尚艺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作品在国内外重要美术、设计、摄影、书法、实验艺术等展览上获奖及入选;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出版著作(前5位作者);参加重大科研项目或参与横向科研项目(前5位),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在全国和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创新组中取得优异成绩。
(2)尚艺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和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创业组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获得者人数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给予每人1200元奖励;每年评选校级创新标兵奖和创业标兵奖各5名,给予每人1800元奖励,具体名额分配OA协同各学院。奖励名额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进行评选审核、公示后,确定校级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候选名单、推荐参评校级创新标兵奖(不超过2人)和创业标兵奖(不超过2人)名单,于11月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参评标兵的学生事迹材料(一式一份,不少于800字)纸质版、电子版报学生处;
2.学生处复核汇总,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择期召开尚艺创新标兵奖和尚艺创业标兵奖评审会(另行通知),确定获奖名单,经公示后表彰。
联系人:刘增彦
联系电话:022-2624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