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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发现学生发热病例(体温≥37.3℃)应急处置明白纸
2021-10-26 10:34  

1.学生本人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体温≥37.3℃),立即通过班长报告辅导员或直接报告辅导员,并再次复测本人体温。

2.辅导员接报后立即要求该学生及同室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开窗确保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防护在原地等候处置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同时询问学生近期是否有去过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区或者出国,近期是否有外出,是否接触来自国内疫区或境外人员的情况,做出流行病学调查的基本判断。

3.接报辅导员立即报告校医(邹大夫:13652143966;杜大夫:18622708210)并告知基本情况,报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通知本单位疫情防控突击队员,同时联系物业消毒人员做好消毒准备(教室联系校区物业,宿舍联系公寓物业)。

4.校医和疫情防控突击队员携带好应急包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赶赴现场,发热学生辅导员赴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如周六日或夜间发热,公寓值班辅导员代替承担发热学生辅导员所有职责)。校医联系车队准备送医转运专车。

5.校医到场后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检查其口罩等防护措施,口罩不标准的予以调整或再佩戴一只符合标准的口罩,发热学生辅导员(如发热学生为疫情防控突击队员学生,疫情防控突击队员通知本单位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或指定其他辅导员到现场处理)与宿舍管理员清理转运路线,清理完毕后通知疫情防控突击队员启动转运,物业主任负责在公寓门口维持秩序,防止转运期间学生进入,校医与疫情防控突击队员乘坐学校转运专车至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医。路途中校医要询问了解病例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的分布等,密切注意病例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发热学生辅导员督促消毒人员到现场进行消毒。

6.发热学生离开后,发热学生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安排同室其他人员转移至临时隔离房间(包括各学院指定转移教室或集中备用宿舍)隔离,提醒学生安置好个人物品以备消毒,携带好身份证、睡衣、毛巾、牙膏牙刷洗漱用品、充电器、笔记本、书、水杯等常用物品,并对发热学生同室其他同学进行安抚。

7.消毒人员接到通知后,即刻到达现场对发热学生所在房间及发热学生在宿舍区行走轨迹立即进行消毒,辅导员在临时隔离房间外等待。消毒后公寓主任和宿管人员通知楼里其他同学应急处置完毕。

8.学生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突击队员立即反馈给发热学生的辅导员及所在学院书记或副书记,发热学生辅导员通知同室隔离人员解除隔离恢复正常;发热学生继续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家在本市的由家长或家属接回居家隔离观察,家在外地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由校医通知学校隔离观察点启用)。学生经发热门诊鉴诊或经检测不能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或更加严重的,校医报学校指挥部,学校指挥部立即报告河北区疾控部门和市教委,所有相关人员一律听从上级和疾控部门指挥。

9.发热学生情况确认后,学校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10.在学校隔离观察点集中隔离观察的学生,由学生辅导员做好餐食与生活物资配送、心理安抚等工作。

11.学生痊愈后,提供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结束证明,并填写复课申请表,经校医确认后,报经校领导批准,方可返校复课。

注:

①学生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老师前往探望,学校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及时上报。

②同一学院,如同时出现两例以上发热情况,由学生处突击队员按要求与校医将学生转运至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③外租房同学如在居住地出现发热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辅导员后,自行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医,特别注意前往就诊医院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④其他场景下的应急处置请各学院参照本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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