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提示
为加强国庆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提高法规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增强防骗能力,不听信中奖骗局,不扫陌生二维码,不进行任何非正规贷款,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安全、文明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不去非正规场所。安全规范使用电器设备,校内住宿的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及时断电,关好门窗,外租房学生注意用电安全。
2.加强日常管理。即日起至放假期间,各单位要继续要求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每日地理位置打卡,杜绝夜不归宿,同时加大对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在国庆节期间,倡导学生减少出行,做到非必要不离津、不前往疫情地区、不出境。若确有必要,各学院要严格实施离津申报审核,审批后遵循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学院于9月30日下午2点前将审批批准离津学生名单报送党委学工部。
4.假期期间,各学院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每日做好学生地理位置统计、健康信息填报等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外出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减少聚集,增强防范意识。注意饮食卫生,合理安排作息,预防各种疾病。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准确掌握学生动态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学生各项安全教育引导和风险提示,加强网络舆情监控。
党委学工部联系人:马林榕 电话:022-26241584
附件:批准离津学生名单
党委学工部
2021年9月28日
批准离津学生名单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专业年级 |
请假时间 |
离津地点 |
离津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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