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天津美术学院2017年“榜样的力量”
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第十次文代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通过展现优秀学生的创新之梦、人才之梦和报国之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引导同学们刻苦学习、励志成才,党委学工部拟组建天津美术学院第四届“榜样的力量”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巡讲活动,现招募巡讲团成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巡讲团成员推荐要求: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热爱艺术,具有较强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见解;
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推荐资格:
在上一年度国家、天津市以及院级奖学金等评选过程中获奖者;
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在各类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家境贫寒,自强不息,表现突出者;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在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感恩回报社会者;
在自主创业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者;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优先推荐上一年度获得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天津美术学院十佳大学生、天津美术学院自强之星标兵以及创新创业类奖项的学生。
二、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认真组织并做好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团成员的推荐工作。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请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在3月24日前将本单位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党委学工部。
联系人: 党委学工部 胡永友 联系电话:26241584
附件:
1.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2.天津美术学院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团成员推荐表
2017年3月21日